每月燒1屋...全程冷眼看滅火 義消身分曝光!6起縱火都與他有關
▲張男多次在尖石地區縱火,遭到義消名單除名。(示意圖/pixabay)
新竹縣一名張姓義消,擔負着義消身分,實際上卻是個縱火累犯,張男多次以點燃毛巾、樹枝及枯木的方式縱火燒房,令人覺得詭異的是張男縱火後還會自己打電話通報,並全程觀看消防人員救火,經過調查被發現張男與多起縱火案有關,才被移送法辦。新竹地院依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的他人所有住宅罪及放火燒燬住宅以外他人所有物罪,共判3年6月。
新竹縣消防局表示,張男於2017年首次放火,縱火後還自己打電話向消防局通報失火,並留在現場看消防隊人員滅火,由於張男形跡可疑,後來也被列爲重要嫌疑犯,並從義消名單將他除名。不過,張男卻被發現與6件縱火案有所牽連。
張男坦承放火。他向法官表示,2017年2月某日下午,隨機找了間鐵皮屋,點燃房子外的毛巾,造成鐵皮屋起火燃燒,張男見火勢越來越大,纔打電話向119通報,全程冷眼觀看消防員救火。
隔了一個月,張男再度起了「興致」,他在鄰居家的一處鐵皮屋,以打火機燃燒木板的方式起火,燒燬屋內的冰箱,後因消防員迅速撲滅火勢,纔沒有釀下更大的災害。
▲▼張男僅向法官坦3起縱火,另外3起因證據不足,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張男的「縱火症」幾乎每個月要發作一次,4月間,他再度找到尖石一個變電廠,以香菸點燃雜草、枯木的方式,企圖將變電廠燒燬,幸好消防員順利將火勢撲滅,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警方調查,尖石鄉內的6起縱火案都與張男有所關聯,不過,張男僅坦承3件縱火案,另外3案,則因證據不足,新竹地檢予以不起訴。
張男事後雖與2鄰居達成共15萬的和解,不過張男沒工作,也無固定收入,根本而沒錢賠償,最後也和解破裂。法官認爲,張男恣意放火燒燬他人所有住宅及住宅以外他人所有物,幸好消防人員即時撲滅火勢,纔沒釀成災害,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實在不宜寬貸,因此依犯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罪,判刑3年;放火燒燬住宅以外他人所有物罪,分別判1年4月、8個月,應執行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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