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豔歌后」葉玲變漸凍人 沒錢繳醫藥費判付329萬
「羣星會」時期曾經紅極一時的美豔歌后葉玲,2006年罹患疾病成了漸凍人之後,就住進了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先生程家昌爲了照顧她還放棄大陸生意,但是一天2000元的醫藥費,六年累積了上百萬,他實在付不出來,被醫院告上法院,現在法官判定程家昌要付329萬元的醫療費。
躺在病牀上,昔日的紅牌藝人葉玲的漸凍情況一天比一天嚴重,六年前住進病房後就在也沒能回家,先生程家昌從那時開始就放下大陸生意,全心照顧,但龐大醫療費用讓他身心俱疲。
45年前,葉玲在羣星會時期曾經紅極一時,唱紅《夜來香》、《高山青》等歌曲,亮麗的外表被稱作「美豔歌后」,但是在六年前罹患神經疾病,病情惡化下,當時還搭乘直航包機,從上海飛回臺灣住進忠孝院區,但每天兩千多元的住院費,讓先生付不出來,被醫院求償329萬醫藥費,且一審勝訴。
對於官司敗訴,程家昌表示院方對葉玲沒有醫療行爲,一邊向家屬收錢,一邊向健保申請數十萬的醫療補助,讓人無法接受;對此,忠孝院區公關陳家傑表示,院方雖然求償這幾年的醫藥費,可是絕對沒有不醫不護的行爲。程家昌也表示,這幾年爲了照顧葉玲,已經山窮水盡,如果官司打到後來還是要付,不排除賣掉妻子的演出紀念品,讓葉玲能夠安心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