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近2年共通報46名性侵前科犯 入境後臺警竟無法追蹤

吳姓犯罪前科犯就住在松山區1處公寓轄區警方多次訪查皆未在家,最後才知道他在內湖某間科技公司工作。(圖/記者趙永博攝)社會中心臺北報導臺灣自2005年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後,有性侵害的前科犯都會被記錄進刑事局的性犯罪前科犯資料庫,同時定期接受警方的訪查,不過日前1紙警政署公文流出,指出有臺美雙重國籍的性侵前科犯入境臺灣,不過因爲他在臺灣沒有刑事紀錄,所以警方並不能針對他進行訪查,只是不能從事教育相關的工作。根據警政署的資料顯示,美國根據《梅根法案》從2016年至今一共通報臺灣46次,指出有性犯罪的前科犯可能入境臺灣,不過最後僅有6名入境,最新1例的通報在2018年的2月24日。1名33歲有臺、美雙重國籍的吳姓男子入境臺灣,居留地就在臺北市松山區,轄區松山分局多次前往訪查或者打電話確認位置,但不是不在家就是不接電話,此舉讓警方相當困擾,最後才查出吳姓男子就在內湖某間科技公司任職。警政署國際組指出,只要接到美國通報並確認入境,那警政署這邊就會發文教育部勞動部衛福部以及移民署相關單位進行防範,由於目前僅美國有相關的法案會通報其他國家,所以尚未接獲其他國家的性犯罪前科犯通報。警方也提到,臺灣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2005、2011年先後修正後,性侵前科犯假釋、緩刑、免刑、赦免,必須接受觀護人保護管束以及警方的訪查,不過具有雙重國籍的性犯罪前科犯,因爲在臺灣並沒有判刑甚至是刑事紀錄,所以警方無法進行追蹤,導致性侵案發生時,警方無法立即追蹤到嫌犯。▼警政署指出,從2016年至今共接獲46名性犯罪前科犯的通報,不過僅有6名入境臺灣。(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