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醜聞!少年遭性侵2法官竟暗助嫌犯 安置機構主任確定入監

引爆2法官暗助性侵犯司法醜聞 安置機構的林姓主任判囚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2020年1名少年向法院求助,稱遭安置機構的林姓主任性侵,但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不相信少年、未依法通報,她還泄密給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協助涉嫌性侵的林姓男子取得有利證據;姜遭懲戒罰款月俸1年,侯被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確定,刑事部分,林姓主任遭遭依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5月,傷害罪判刑1年6月定讞,須入獄。

檢方起訴指控,林男是某安置機構主任,在2020年4月間竟邀約經法院裁定安置在機構的少年到他在機構4樓的房間,隨後未徵得少年同意,直接將少年內褲脫掉,強拉少年的手去碰觸自己私處,少年拒絕並將手抽回,林男又強拉對方的手爲自己搓揉下體。

2020年4月17日至5月中旬間某日晚間10時許,林男再次邀約少年到房間一同喝酒後,他乘少年不勝酒力酣睡而不知抗拒之際,拉少年的手爲自己打手槍,並替少年打手槍,而爲乘機猥褻行爲1次。

少年將其遭林男打手槍之事告知其伯父,伯父請求機構陳姓社工進行了解,林男要求少年不得再提到該事,並要求在其所預備,內容略爲澄清未發生打手槍一事的文件上簽名,少年拒絕。

林男竟恫稱:「我現在有1把刀子啊,我都控制不住我自己要殺人知道嗎?你知道嗎?」、「你不知道我現在連殺人都可能嗎?」、「我現在頂多就是跟你好聚好散,不然我跟你說我叫外面的人,我叫我外面的兄弟來教訓你殺死你我都會,怎麼整你我都會」

林男嗆聲「我在機構不是混假的」「我氣到我有刀子我一定會砍死你啊」、「你信不信我拿刀子會把你的臉砍下去」等語,又丟擲電風扇(未丟中),再徒手毆打少年之下齶,並勒少年脖子,導致少年受傷。

歷審斥責林男犯後多有對機構職員下達指示,不當影響被害人之陳述與本案之調查,且與相識之司法人員不當往來,刺探案件偵查情形,林並無真摯悔悟之心,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9月,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5月,傷害罪判刑1年6月。

上訴後,最高法院針對強制猥褻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其他上訴駁回,林男遭依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5月,傷害罪判刑1年6月確定,將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林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