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州法新規定:天氣太差或太冷 都要讓狗進屋!

美國印第安納州動保法規定天氣太差太冷,都要讓狗進屋!(圖/doglistener.tv)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很多飼主習慣讓狗待在屋子外,不過美國印第安納州的動保法今年起有個新規定,一旦氣溫將到4度或是有降雨龍捲風警告時,必須讓狗待在室內,否則將視同虐待動物開罰。

根據《WWTV》報導,印第安納州的首府印第安納波利斯(Indianapolis)的動物照護條例中,今年新增了一項規定,只要天氣太惡劣或太低溫,有降雨或龍捲風警告,還有氣溫降到4度以下,飼主都必須把狗帶進屋子內,不能任由牠待在戶外

動物管制局表示,狗主人要自己用常識判斷,萬一天氣太冷,而狗狗還想留在外面玩耍,不能以「尊重狗的意志」當理由,還是要把牠帶進屋子裡避寒。就像還不懂事的小孩子,或許會喜歡在雪地玩到着涼,還不知道照顧自己,這時候家長當然必須負起監護責任

看到這個法令,不少人都說「雖然4度還是太冷」,但也很高興印第安納州注意到這一點,因爲這是許多飼主在過去容易忽略的情形,特別是很多狗狗在壯年期還禁得起嚴寒;可是一旦上了年紀或體弱,就可能因受到風寒而生重病

除了印第安納州,美國密蘇里州一個名叫春田城市(Springfield, Missouri)也在不久前通過一項法案,規定狗主人除了特殊情形外,不得將狗拴住超過30分鐘,否則將視爲違法,會受到罰款處置。看來毛小孩的權益日漸備受重視,很多愛護動物人士也提到,不是隻有具體的打、傷害纔是虐待動物;不當照顧也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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