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槍難補綠電 真要棄核能?
經濟部長郭智輝受訪談及在海外興建綠能電廠構想。郭指出,臺灣使用綠電的廠商「不能等」,因此要尋找一個最快能在二○三○年綠電達標的方法。他已透過AIT處長谷立言協助,尋求在菲律賓、日本等鄰近臺灣之處蓋綠能電廠,再由船運或臺電拉海底電纜、買回綠電,供國內業者使用。
郭部長天馬行空的構想令人佩服。但前天面對立委質疑,郭又表示「對我發言感到抱歉」,承諾半年內再提可行性評估。所以部長對國家能源大計發言是隨心所欲,信口開河?在未進行可行性評估就冒失開口要AIT幫忙?據稱「苦主」臺電對此計劃持保留態度。
規畫在國外裝設綠電並用海底電纜輸電回國的構想不少,但多未實現,茲舉兩例:
日本十年前曾規畫在蒙古建七GW規模的風力發電,利用跨國電網由韓國經對馬海峽輸電到日本,希望在二○二○年東京奧運用上蒙古輸入的風電,因成本過高,計劃未實現。
規畫跨國輸送綠電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在地廣人稀、太陽能資源豐沛的北非撒哈拉沙漠建置太陽能,再以輸電線經直布羅陀海峽輸到歐陸。這計劃現在也沒人提了,因工程經費龐大,沒有國家願意埋單。
郭部長坦承有跨國購電構想,乃因爲在臺灣興建綠能電廠,地方政府和羣衆對於電力設施有不同認知。但在菲律賓蓋太陽能電廠就沒有環境評估、輸電線路權取得及民衆反對等問題?臺灣有把握掌控在菲律賓進行工程的進度?
其實郭部長真正透露的訊息是二○三○年臺灣綠電無法達標,要另尋出路。兩年前國發會提出「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行動計劃」,信誓旦旦二○三○年階段性目標及二○五○年淨零碳排均可達成。國發會規畫二○三○年太陽能裝置三十GW,風力裝置十四點五GW,綠電可提供臺灣三十%用電。郭部長的意思是目標無法達成,必將跳票,所以要由海外進口綠電?國發會整合衆多部會花了一年工夫推出的「行動計劃」被郭部長棄若敝屣,另尋出路,置國發會於何地?
郭部長近日爲了歐盟將臺灣離岸風電國產化告上世界貿易組織,搞得焦頭爛額,其心得爲國發會畫了大餅。但舊計劃不可行還可以賴前朝政府。至於賴清德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加速地熱、氫能、生質能和海洋能等再生能源開發的錯誤政策,郭部長恐責無旁貸。
擺着減碳功能最強大的核電不用,正是今日政府能源政策亂槍打鳥,荒腔走板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