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新訓二兵逾假不歸 落跑1天就被抓!法辦結果出爐

陸戰隊新訓二兵逾假不歸,才落跑1天就被憲兵隊抓,遭到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是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二兵,今(2024)年初自屏東龍泉營區休假離營,卻在返營收假時,竟無正當事逾假不歸,意圖長期脫免職役,離去職役潛逃在外而未再回營,經檢察署核發拘票並由憲兵隊通報協尋,纔在收假隔天晚間被尋獲,案經憲兵隊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阿國所爲,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前段,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法官考量,阿國當時身爲現役軍人,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法治觀念淡薄,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行爲顯不足取。

法官審酌,念及阿國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以及並無前科之素行,並斟酌阿國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法益侵害程度等。法官認前依法宣判,阿國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