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大頭兵不去報到 20歲役男慘了!送法辦結果出爐

4個月大頭兵不去報到,20歲役男被送法辦,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20歲男子阿國(化名)明知役齡男子應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依市府在今(2024)年3月所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應於4月某日上午在里民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新訓中心報到服役4個月。但阿國祖母簽收並轉交後,阿國卻無故未按期到場報到,遭市府函送偵辦。

法院審理,檢方偵查時,阿國矢口否認有妨害兵役的犯行,他辯稱,因爲執行傳票先來,他想要先去入監服刑,所以沒有去報到服役,他沒想過要逃避兵役。法官調閱阿國的案件資料顯示,阿國並未如期入監服刑遭到發佈通緝,直到今年5月8日被警方緝獲歸案後發監執行,足認阿國所言僅是面臨訟的卸責之詞。

法官考量,阿國明知服兵役系役齡男子應盡之義務,應受徵集,竟無故未依規定報到,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

法官審酌,阿國在法院訊問時坦承犯行。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妨害徵集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