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央行:不得宣傳「無現金支付」 拒收現金將被依法查處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16日發出公告,強調不得排斥與歧視現金支付,也不得采取歧視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造成「數字鴻溝」,任何單位或個人若拒收現金、排斥現金支付,將被依法予以查處。
公告指出,人民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中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中國人民銀行採取多項措施,規範現金管理,提高現金流通效率,保障公衆合理、安全、順暢使用現金。
公告要求,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有關部門或單位,採取自行收費方式的,應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採取委託代收方式的,委託方應通過協議、通知、聲明等書面形式,明確要求受託方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推廣數字政務的,應充分考慮不使用智能設備人士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滿足公衆現金支付需求。
公告還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充分考慮非現金支付與現金支付的兼容性,做好對服務對象的提示,不得要求或誘導其他單位、個人拒收現金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不得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無現金支付或歧視現金支付概念。
公告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等違法違規行爲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當地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