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修法設「呂禮詩條款」 退役校官「不忠」砍退俸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記者劉學聖/攝影
前海軍艦長、退役少校呂禮詩在中共大秀軍事肌肉的珠海航展上哽咽表示,想讓臺灣民衆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爲此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規範退役將領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若退役校官媚中可砍月退俸。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中國政治活動,若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爲最重可剝奪月退俸,並註銷勳、獎章,此條俗稱「吳斯懷條款」,近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主張刪除,認爲此條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但因事涉敏感,提案未獲藍營立委支持,甚至還有已簽署提案的藍委撤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近日也要提出「吳斯懷條款」修正提案,不但不是要刪除,反要將適用範圍擴及退役校級軍官,原因就是因爲呂禮詩日前在珠海航展說的「中國強」事件。
近日,呂禮詩「中國強」事件引發議論,不過呂是「少校」退役,並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對象,陸委會也僅能呼籲社會應該發揮輿論力量共同譴責,邱志偉爲此提案修法,調整適用對象,也被稱爲「呂禮詩條款」。
邱志偉認爲,「國防法」規定中華民國不分軍種應對國家有忠誠義務關係,而世界各國針對退伍軍人違反對國家忠誠義務、成爲間諜或從事有害國家尊嚴或利益的行爲,即會遭到懲處、判刑或剝奪退伍福利,且美國、德國等重要民主國家,皆有退伍軍人遭中國利誘而爲其服務的情事,我國更是中國滲透、招攬與利誘的重要目標。
邱志偉說明,領有終身俸的校級以上人員,退伍後仍與國家維持公法上關係,更應當有特殊忠誠義務,若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爲,應當按情節停止其月退休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