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淘汰涉重金屬落後產能 禁低端向長江黃河中上游轉移

大陸生態環境部24日就《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將依法淘汰涉重金屬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目標2025年全大陸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示意圖,新華社)

大陸生態環境部24日就《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將依法淘汰涉重金屬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目標2025年全大陸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同時也將優化重點行業企業佈局。積極推動涉重金屬產業集中優化發展,提升治理水準,禁止低端落後產能向長江、黃河中上游地區轉移。

根據中證網引述該《意見》指出,將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力度。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期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名錄》等檔,依法依規淘汰涉重金屬落後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

此外,該《意見)》也提出結合環境品質改善需要,有條件的地區可制定實施標準更高的落後產能淘汰政策,並推動限制類工藝設備淘汰。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能耗等相關法規標準,促使一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閉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