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批原民政策挨告 檢「打臉」谷辣斯·尤達卡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中時資料郭吉銓攝)

多次質疑蔡政府原住民政策公益原民律師采邑,日前在臉書上PO文「民進黨的不分區原民立委可以公開爲同居人原民會主委背書」,當時擔任民進黨發言人兼不分區原住民立委、現任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截圖提告公然侮辱誹謗罪

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陳女曾經查證,且媒體報導過相關新聞,雖然同居異性的私密關係雖屬個人隱私,但民代私德攸關選民對其行使職務或有無辜負所託的判斷依據,仍屬公共利益範疇,屬可受公評之事,今不起訴陳女。

陳采邑因長期在法律扶助基金會花東地區擔任執行秘書、多次爲了原住民環保、狩獵傳統文化問題上蔡政府。

陳女今年3月28日在臉書貼文「這真的還滿妙的,漢人公衆人物完全沒隱私,但是民進黨的不分區原民立委可以公開爲同居人原民會主委背書,只要民衆在臉書質疑就被封鎖,這樣不會很不平等嗎?#還是媒體都是政府的?還是原住民對自己人比較寬容?非原住民都該死?」

事後,谷辣斯·尤達卡認爲名譽受損而提告。陳女辯稱,她沒有妨害名譽故意,此屬可受公評之事,且她所提及的事情全都經過查證,並非空穴來風。

檢方查出,媒體曾報導「原民會主委夷將VS.立委谷辣斯,昔日戀人立院重逢」雖然同居異性之私密關係,屬個人隱私權所保障範圍,但谷辣斯的私德尚非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陳女言論仍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此外,檢方認爲,陳女論及原住民溝通管道是否順暢,並非是以詆譭或減損告訴人的名譽爲唯一目的重點所在,是藉由評論議案時事提出相關質疑,是出自於善意,難認她主觀上具有毀損名譽的實質惡意。

檢方認爲,民意代表因爲受選民所託,處理公共事務,若是私德或誠信有所瑕疵,將影響所任公職的純潔與信用,因此須接受外界批判,甚至是私德檢視的必要,應爲可受公評之事,依罪嫌不足,今將陳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