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外遇男人在想什麼?

呂秋遠認爲,沒有一種感情,值得你付出人生代價來換取。(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文/呂秋遠

眼前是一個看起來事業有成的男人,但是藏不住疲憊。「律師,我想離婚。」他堅定簡短的說。又是離婚,我心想,難道就不能爲了別的事情來找我嗎?「好的,那麼,你的理由是什麼?」我問。「因爲我跟我太太之間有太多訴訟。你看,這是驗傷單,他告我傷害二次,我告她傷害一次,我們彼此聲請保護令。而且昨天她竟然還聯合二十幾歲的兒子一起打我,我實在忍不住,所以對我兒子反擊。」他看起來非常委屈,就像是被持續家暴的男人一樣。但是,事情一定沒這麼單純,不需要眉頭一皺就能知道。

「因爲你外遇?」我試探性的問。他驚訝得合不攏嘴,「你怎麼會知道?」我很想說是專業,畢竟太太與孩子會這麼激烈反應,只有三個理由,外遇、通姦第三者。但是我還是忍住原本的迴應,只是淡淡的說,「我猜的。」「好吧。」他嘆了一口氣,「我確實跟一個女人在交往。她是我同事,我太太知道以後,要我跟她分手,但是我無論如何都做不到。我想跟我太太離婚,跟她在一起。」「喔。」我只是迴應了一聲,畢竟這種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樣。「律師,請你幫我打官司,這些訴訟我都交給你,我一定要贏!」他意氣激昂的說。「所以。」我拉長語氣,但不理會他的請求,「你想離婚,然後跟第三者在一起?」「是。」他堅定的說。

「好吧。」我悠閒的說,「讓我問你幾個問題,我們再來談委任。」「你憑什麼覺得,你離婚以後,那個女人就會跟你在一起?」我問。他愣住了。「我離婚了,她當然會跟我在一起。」「是嗎?」我笑了,「你怎麼不覺得,你離婚以後,她會冷冷的告訴你,她在跟你交往的過程中,受夠了你的懦弱、你老婆的恐嚇、你兒子的傷害,所以她不想跟你在一起了。」「不可能的。」他斬釘截鐵的說,「她愛我。」我想起了婚友社廣告,「一年內保證找到真愛。」「我問你,她愛你什麼?」我認真的問她,「你都快六十歲了,她才四十歲上下。如果以後你沒錢、坐輪椅,她還會愛你嗎?你跟她認識一年,還是在偷偷摸摸之下交往的,憑什麼認爲她愛你?」我很想大聲吶喊搖他的肩膀,「醒醒啊!激情愛情,傻傻分不清」,但是我沒有,只是繼續保持有禮貌笑容。「我!」他一時語塞,「我也不知道。」

▲打官司會磨掉一個人的人生。(圖/達志/示意圖)

「再來談你。你愛她,我知道。但你又能愛她多久?」我問,「你爲了這段感情,要付出很大的代價離婚,跟兒子翻臉。接下來的律師費開庭時間、訴訟壓力,就會讓你發瘋,你的工作還怎麼進行?只有沒經歷過訴訟的人,纔會輕易的想打訴訟。你知道打官司會磨掉一個人的人生嗎?」他總算沒說話,只是靜靜的聽。

費盡千辛萬苦,你終於離婚了。但是你個性不改,就算她願意跟你結婚,不過也就是第二個前任,然後呢?再來外遇一次?」我問,「先生!人生單純一點行不行?你不覺得生活簡單就是一種幸福嗎?幹嘛一定要把自己的感情搞得像雲霄飛車一樣?刺激嗎?你確定你玩得起?」「好吧!」他像是泄了氣的皮球,「你要我怎麼做?」「你老婆不是說,她只要告第三者,不告你?」我問,「這代表她對你還沒死心。請你找你們共同的朋友長輩出面,由你親自跟她道歉,兩個人好好談談。然後,把你們之間的訴訟都撤掉,再跟你兒子道歉,好好迴歸清靜的生活。」

專心的聽,但是突然問了我這句話,「如果她真的是愛情呢?」「喔?」我知道他還沒死心,「那是因爲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是不是愛情,得要時間來證明。你可以先找出你跟老婆之間的問題,嘗試解決看看。真的不行,等你離婚後再說吧!」

「如果她不等了,就這麼離開我,豈不是終身遺憾?」他問。「不到臺灣遺憾終身,到了臺灣,終身遺憾。」我突然想起了這句中國順口溜。「你如果讓感情毀掉你的人生,才真的是遺憾終身。」我說,「沒有一種感情,值得你付出人生的代價來換取。如果真有這種感情,肯定不會是真愛。」他像是終於下定決心,「好,我會去找她談談。」「那就別委任了吧!」我說,「關於婚姻這件事,你自己,比一萬個律師要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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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原文刊載於臉書粉絲專頁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