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夫妻回臺確診遭罵翻 桃檢「無法證明何時染疫」不起訴

旅美夫妻案384、案393自美入境後確診案例,桃檢16日以無法證明夫妻在美已確診爲由,偵結不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本圖與新聞人物無關)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今年4月間一對自美國入境臺籍夫妻,入境前已出現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搭機返回臺灣,入境後被驗出確診引發國人譁然,並造成機組人員同機乘客必須隔離,臺灣高檢署指示桃檢啓動防疫處理小組偵辦,桃檢偵查後以無法證明夫妻在美國已確診,抵臺後也誠實申報配合後續處置,難認2人有違法行爲,16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這起旅美夫妻確診案遭國人擔心恐成爲防疫破口,高檢署在4月16日指示桃檢啓動防疫處理小組偵辦,查明是否涉有刑責或違反行政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發言,若發現隱匿或觸法就會移送司法調查

桃檢指出,案393、384爲夫妻檔,丈夫於4月9日入境後隔天被驗出確診,妻子則早於3月29日就出現咳嗽等疑似症狀,4月1日曾出現腹瀉,直至入境後仍有疑似症狀,從桃園機場後送就醫採檢後確診,2人被質疑返國前已有症狀卻仍搭機返臺。

▲旅美夫妻案384、案393自美入境後確診案例,桃檢以無法證明夫妻在美已確診爲由,偵結不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本圖與新聞人物無關)

桃檢調查,在美登機前有無經醫師認定確診,經向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依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查明,美方表示需提供2人在美接受診治或採檢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區資訊,但2人偵訊時表示沒在美就醫與採檢,除了2人供述外無其他資訊可提供回覆美方,美方雖正式函覆我方,但表示因「資訊不足,無法查覆」,因此本案雖透過司法互助管道,但仍查不到相關事證,加上夫妻也否認曾在美國就醫確診,難以認定2人登機返國前已確診,或疑似病例

桃檢認爲,2人雖在入境前有咳嗽與腹瀉等症狀,入境桃機後均有誠實申報,配合相關採檢與集中檢疫,並配合住院隔離治療與接受疫調,均符合衛福部疾管署規範檢方查無有不遵守衛生機關指示且有傳染他人之虞,同時傳訊當時飛機服員、乘客,確認夫妻倆搭機過程,除短暫吃東西脫下口罩,其餘均有戴口罩,難認2人有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或導致傳染於人的行爲,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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