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廉政會立案調查林宜瑾 陳宗彥案 最重除名處分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委員林宜瑾。(本報資料照片)

繼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捲入貪污案遭民進黨停權3年,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綠委林宜瑾也分別因涉貪、涉詐助理費遭黨內廉政會調查,廉政會主委邱駿彥27日表示,陳宗彥不是民進黨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建請黨中央依「紀律裁決條例」規定處理,另將立案調查林宜瑾,後續視檢方調查進展處理。

邱駿彥表示,陳宗彥案發生至今超過10年,且廉政會廉政條例目前只包含鄉鎮市長以上對象,陳當時是局處首長,因此沒有辦法立案,但廉政會考慮「清廉」對民進黨很重要,因此決議將該案建請黨中央依「紀律裁決條例」規定處理,最重處分同樣是除名。

針對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邱駿彥說,立案調查重點將着重於涉詐助理費是否放到自己口袋?或用於助理身上?因法律判決至今有分歧,若林有詐領,但助理費用於助理身上,判決可能會較輕,若放到自己口袋,判決可能較重,後續將注意檢方調查進展,今日也將發函給林來說明。

至於鄭文燦處分是否異動,邱駿彥說,鄭文燦停權3年處分已在7月中決議,目前僅是起訴,未來一審有罪時會討論是否除名或停權。

邱駿彥強調,林宜瑾與鄭文燦案子沒有辦法相提並論,因鄭文燦案是社會較爲矚目案子,民進黨須馬上處理,林宜瑾是助理費問題,且目前是100萬交保,但若後續檢方約談林,仍裁定羈押禁見,將立即召開會議討論。

另外,鄭的子弟兵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關說違建遭羈押禁見,邱駿彥說,張案發時是桃園市的市政顧問,不是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因此也是建請黨中央依「紀律裁決條例」處理。

至於鄭文燦律師、民進黨廉政會委員遊琦俊因涉嫌把相關文件交給鄭文燦助理施彥廷,遭依泄密罪起訴。邱駿彥透露,26日就已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