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機構改革 設金融監管總局
大陸國務院機構改革重點
深受各界關注的大陸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7日出爐,金融領域成爲改革重點,金融監管層級全面提升。根據方案,國務院轄下將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銀保監會將廢除,證監會則改爲國務院直屬機構,同時對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職責簡化和分支機構改革。
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7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在會上說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本次方案着重加強科學技術、金融監管、數據管理、智慧財產權等重點領域的機構職責優化和調整。
大陸上一次大動作進行國務院機構改革是在2018年3月。當時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國務院設置部門降爲26個。本次改革後的機構仍是26個,但裁員風也吹向鐵飯碗,接下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要統一精減人力5%,收回的編制主用於加強重點領域和重要工作。
金融系統大幅調整爲本次關注重點,新一輪機構改革方案共有13項,其中金融改革內容共計6項,幾乎佔了一半。
根據方案,將在銀保監會的基礎上,籌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證券業務以外的金融監管。新機構將強化功能、機構行爲等方面進行穿透式、持續監管,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範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爲,銀保監會不再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方案將人行部分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包括人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等。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也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另外,人行將推進分支機構改革,撤銷部分分行和營業管理部,在31個省市設立省級分行,在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設立市分行。同時,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地方政府不再設金融工作局或金融辦公室,等於將監管權力集中到頂層中央。
證監會則從國務院「事業單位」調整爲「直屬機構」。證監會原有的資本市場監管職責,劃入發改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覈職責。根據改革方案,金融管理部門人員需進行統一規範管理。包括人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外管局及其分支機構等工作人員需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執行相同待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