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媒前主管涉間諜案判7年 兒在美喊冤:與日外交官會面無關國安

▲大陸官媒《光明日報》前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涉間諜案被判刑7年。(圖/翻攝微博,下同)

文/香港01

陸官媒《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董鬱玉在2022年2月與一名日本外交官共進午餐時,被北京警方拘留,隨後被檢方以間諜罪起訴。2024年11月,北京法院以涉嫌從事間諜活動爲由,判處董鬱玉7年有期徒刑。週一(24日),董鬱玉的兒子董一夫在美國表示,董鬱玉案與國家安全或間諜活動沒有任何關係,並透露父親在獄中已親筆寫下長達45頁的上訴書。

董一夫在華府的國家新聞俱樂部作上述表示,他更呼籲,日本政府出面證明父親在被捕前與日本外交官的會面無關間諜活動。他強調,父親被控間諜罪而被判刑是一個新聞自由問題,是一個人權問題,與國家安全或間諜活動沒有任何關係;並透露他的母親直到在法庭才知道,董鬱玉與日本外交官的8次會面成爲當局指控犯罪的主要證據。

至於董鬱玉現況,董一夫稱其目前身體還不錯,在獄中每天能做200次掌上壓(伏地挺身)和200次擡腿運動,以保持健康。然而,父親每年只有幾個小時時間曬太陽,且不被允許見他的母親。

董一夫又提到,律師每月可以和董鬱玉會面一次,並幫忙轉交母親的信;並透露董鬱玉在獄中已經親筆寫下了一份長達45頁的上訴書。

公開資訊顯示,董鬱玉1987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並獲得碩士學位,之後就開始爲《光明日報》工作。1989年,他參與了天安門廣場抗議活動,一度被勞改一年,之後回到報社工作,並因撰寫有關腐敗官員、貧困學生貸款等主題的報導而獲得多項新聞獎。

值得注意的是,與報社多數員工不同,董鬱玉始終沒有加入中國共產黨。

董鬱玉曾任《光明日報》評論部副主任兼專欄作家,爲了寫作需要,他一直與外國外交官、記者等外籍人士保持頻繁往來。2022年2月21日,董鬱玉在北京與一名日本外交官共進午餐時,突然被警方帶走,並於2023年3月被以間諜罪名起訴。

當局指,董鬱玉會見的外交官是日本駐華大使館的特工,在中國從事了與其身份不符的活動。但日本外相巖屋毅則表示,這名外交官的外交活動是合法的。2024年11月29日,董鬱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依間諜罪一審判刑7年。同年12月11日,維權律師尚寶軍公開透露,董鬱玉不服判決,已於前一天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董鬱玉被判刑後,時任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及駐華大使伯恩斯(Nicholas Burns)皆發表聲明給予聲援。米勒表示,美國譴責中國以所謂間諜罪將董鬱玉不公正地判刑,並支持董鬱玉和他的家人,呼籲中方立即無條件釋放他。隨後,多名日本學者也公開發表聯合聲明,要求中方無罪釋放董鬱玉,並對日本政府沒有爲董鬱玉發聲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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