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狙擊小英」被截圖報警 嘴砲男堅不撤文:我有言論自由

▲有網友留言要「狙擊小英」遭到截圖報警。(圖/翻攝新竹大小事,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劉姓網友在臉書公開社團《新竹大小事》中玩笑留言要「狙擊小英」,被民衆檢舉並遭警方函送法辦,雖然劉男到案後向警方表示,自己只是「嘴砲開玩笑」並且堅持不撤文,但由於言論已屬公開影射危害總統警訊後仍將他依《刑法》305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

原本貼文只是詢問飛鳳山是否看得到101。 網友在《新竹大小事》中分享一張照片,並詢問「請問芎林的飛鳳山看得到臺北101 是真的嗎?」,熱情的網友紛紛留言:「天氣好真的看得到」、「天氣好肉眼就看得到了」,也有民衆貼出照片佐證,在芎林飛鳳山真的看得到101。沒想到,原本單純討論飛鳳山與101的文章,竟然因爲網友一句膨風「我從我家樓頂,看得到總統府」,引來友人迴應「那你家可以借我用一下嗎?我要狙擊小英」,雖好友趕快提醒他「別亂說話…小心半夜被帶走」,不過劉姓網友依舊很有自信的說:「放心啦!這是臺灣,沒有共產黨」。

▲一開始網友還紛紛肯定,只要天氣好,飛鳳山的確看得到101。劉姓網友的「狙擊小英」留言遭到網友截圖檢舉報案,警方循線找到在新竹工作的這名劉姓網友,他到案否認有恐嚇總統的意圖,僅認爲「自己只是吹牛打嘴砲,玩笑話需要搞得這麼嚴重嗎?」並堅持不肯撤回留言,還主張應享有言論自由,不過由於他的留言已經涉嫌違法,警方訊後將他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律師表示,網友留言要「狙擊小英」的言論中,已包含總統府、狙擊、小英等「影射危害現任總統蔡英文」的字眼,根據《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所以劉姓網友的言論,的確已經涉嫌危害總統蔡英文的生命、身體安全。律師也提醒,在網路上任何留言都應謹慎小心,常常看到有網友留言「打死你」、「殺你全家」等,其實都已涉及恐嚇字眼,還有開玩笑要「在車站炸彈」、「帶刀、槍坐捷運」等言論,更是涉及《刑法》第151條的恐嚇公衆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沒想到劉姓網友突然開玩笑要「狙擊小英」遭到截圖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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