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樂妍「投羅智強房租減1000」涉賄選 羅智強:曾見過面「沒太多互動」
▲劉樂妍、羅智強。(組合圖/翻攝自劉樂妍臉書、記者湯興漢攝)
藝人劉樂妍於2018年九合一大選前自爆收買房客,提及投給當時正在選臺北市議員的羅智強,「這個月房租,我給你減1000塊!」遭網友向北檢舉報賄選,而北檢則在17日依《選罷法》將她起訴。對此,羅智強17日晚間迴應,自己曾經見過劉樂妍,但沒有太多互動,「違反法律就有違反法律相應的責任」。
劉樂妍於2018年九合一大選前夕,於網上分享與房客的對話,還得意洋洋地宣稱「中資介入」選舉,引來網友一陣怒罵。網友們當時表示,「她真的會被告」、「這是賄選!」、「這真的是賄選,有夠爛」,更有網友直接向臺北地檢舉報,「我說真的,她(劉)是智X嗎?有具體對價耶」、「喔,對了,我剛剛已具名向臺北地檢署檢舉賄選了。」
對於劉樂妍的行爲,北檢於4月17日依《選罷法》將劉樂妍起訴。
▲劉樂妍自爆收買房客,若投羅智強就減房租1000元。(圖/翻攝自劉樂妍臉書)
面對劉樂妍自稱「中資介入」選舉,羅智強17日迴應,一般的政治人物遇到這種事情,大概都會有不知如何迴應的感覺,最好也就是不迴應。
不過羅智強仍選擇面對,強調自己想說的有三件事情,「第一,我多年前在一場餐會見過劉小姐一面,和她並無太多互動,很訝異她會用這樣的方式『支持我』,但不論如何,對於支持,我都心懷感謝。」
羅智強提到,第二,違反《選罷法》的部分,臺灣是法治社會,違反法律就有違反法律相應的責任,這部分應尊重司法。
至於第三點,羅智強呼籲大家,「很多時候,我們都是以直觀來行動,做出一些決定時,可能沒有意識到違法,這一點真的要很注意,這不只是尊重法律,也是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