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貪汙案攻防!檢批縣府官箴敗壞 官員嘆不尊重專業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進入言詞辯論,檢察官指本案是縣府「集團作案」,爲特定人士違法、修法,官箴敗壞;被告的縣府官員反擊,檢廉辦案不採信公務人員的專業意見,反而以圖利罪名起訴,導致案發後公務員士氣低落,多人離職。

檢方今天論告,認爲地主陳正勲2019年收到財稅局發文要求補徵1558地號的土地增值稅112萬元,向林姿妙拜託,林指示財稅局長盧天龍、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等人研商,最後以違法的方式認定1558地號符合農地農用,免課土增稅;作爲對價,陳正勲則繼續讓林無償使用98地號,成爲2020年韓國瑜的競選總部。

檢方重批,本案是財稅局、建設處與農業處3局處的集團作案,林姿妙作爲縣長豈可能不知情?圖利與便民僅是一線之隔,若爲特定人士服務,就是圖利;林姿妙收受不正利益極爲不妥,縣府3局處共同犯案,可謂「官箴敗壞,莫此爲甚」。

檢方也說,多名被告審理中控訴檢廉不正訊問,但所有偵訊筆錄都經過被告與辯護律師簽名;相對的,部分公務員當庭翻供,如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現在竟已升官到農業處代理副處長,「公務員完全沒有獲得利益,只獲得長官的關愛,是否是爲了升官需求?」

吳東原回擊,接受偵訊時秉持專業回答,廉政官根本不採信,從上午9時問到晚上10時,當時的委任律師勸他「照廉政官的說法才能回家」,不得不做出錯誤供述。吳說,自己現在代理職務並無加給,始終相信用專業服務縣民;本案發生之後,縣內同仁士氣低落,農務科長換了4個,科室多人離職。

吳朝琴強調偵訊時受到廉政官的誘導,且宜蘭縣政府的傳統是接到較難解決的民衆陳情,會開會討論,如果這算是合謀,縣府豈不是天天合謀?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更反諷,多名被告都是局處長,再往上只能升副縣長,哪有甚麼升官需求,「這麼多人爭1個副縣長嗎?」

林姿妙激動表示,許多被告的公務員都做了30幾年,付出奉獻大半輩子即將退休,怎會爲了一紙公文、一通電話葬送生涯?她自己何嘗不是如此,一生沒有做壞事,當上縣長後更是兢兢業業,全力推動縣政爲民服務,卻被檢廉用張冠李戴的方式羅織罪證,非常難過。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縣長林姿妙涉貪案,進入言詞辯論階段,辯論終結後合議庭將當庭諭知一審宣判日期。本報資料照

林姿妙表示,自己一生沒有做壞事,被檢廉用張冠李戴的方式起訴,同被起訴的公務員更是辛苦奉獻半輩子,卻因爲這件案子過不了日子,非常難過。記者陳敬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