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貴槍殺運將案又翻轉 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
2018年8月7日,高雄高分院宣判林金貴無罪,林金貴聆判後在庭外喜極而泣。(中央社資料照)
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控11年前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法院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高雄高分院裁準再審並將林釋放,並將林金貴改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有多項證據須調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2007年5月9日晚間王姓司機遭乘客槍殺,2名路人目擊過程並上前追趕,但遭兇手持槍威脅,監視器只拍到模糊面貌,警方根據路人及監視器內容畫出兇手「長髮及肩」的畫像,案發5個月後抓到有竊盜前科的林金貴,他否認犯案,但因目擊者指認而遭羈押、判刑。
2010年最高法院依殺人等罪將林金貴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但冤獄平反協會認爲,林男與死者素不相識,他被捕後否認殺人,並通過測謊,檢警未在死者車上採到林的指紋、毛髮或DNA,也無兇槍,且林被捕時並非長髮及肩,全案疑有冤情因此數度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