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文傑:整形名醫洪欣瑜偷拍病患裸照,還是慣犯!
▲北市議員樑文傑27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整形名醫洪欣瑜偷拍病患裸照的證據。
整形名醫洪欣瑜被控偷拍女病患案,洪之前出面澄清絕對沒有偷拍,臺北市議員樑文傑27日開記者會,拿出洪在診間自拍照,照片來源是洪的前女友李煒提供,指控他不但偷拍女病患裸照,而且還是慣犯;目前洪欣瑜的律師尚未開機,未能得知迴應。
與護士跳騎馬舞而聲名大噪的整形醫師洪欣瑜,被指控偷拍女病患照片,現在證據曝光。照片中洪欣瑜穿着綠色手術袍玩自拍,後頭背方是正在動手術的整形患者;這些照片來源,樑文傑表示來自洪欣瑜前女友李煒。
▲整形名醫洪欣瑜被控偷拍女病患案,洪出面澄清絕對沒偷拍。
「洪欣瑜不但會傳給前女友,還會傳給女性友人作炫耀。」樑文傑指出,洪欣瑜多次在手術中未經病患同意,在病患麻醉昏迷中拍攝病患的裸體照,場景有出現在新光醫院及其他不知名醫療院所的手術室,更可惡的是,洪會在手術中就以APP或LINE的方式傳給他人(下圖),並以訕笑的方式討論。
如此誇張的行徑經週刊踢爆,被形容是醫界李宗瑞的翻版;樑文傑再爆料,事發後洪欣瑜透過通訊軟體,要求化名「小可」的朋友一起開記者會,挽救其名聲,因小可擔心吃上僞證罪而作罷。另外,一名化名「綿綿」的女性友人也有接到類似電話。
樑文傑表示,不論是醫師法第23條、刑法第316條或者是醫師倫理規範第11條都對保護病人隱私設有嚴謹的規範,刑法第315條之1也規範偷拍隱私的罪責。洪欣瑜的行爲除涉及刑法教唆僞證及妨害秘密罪之外,在行政程序上,也顯然有醫師法第25條第4款醫師倫理道德違反的問題,針對這樣重大違反醫德的事件,檢察機關或許有偵查不公開的考慮,但在司法定讞之前,他必須召開記者會提醒民衆有關洪欣瑜的劣行,以免有人再次受害。
樑文傑並稱,洪欣瑜目前還在診所受僱看診,但被點名的診所否認,表示事發後就已經停業。對於市議員的指控,目前洪欣瑜以及律師電話未開機,無法得知迴應;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如果查證的確有涉及透露病人資料等情況,最重可停業,但必須等到調查出爐後,才能確定是否要對洪欣瑜開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