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性第三地結婚可到臺登記 國臺辦回婚姻限男女
陸委會19日宣佈,兩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後也可以在臺灣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不過,國臺辦今天迴應,中國「民法典」規定,結婚的主體是指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同性申請登記結婚不符大陸法律規定。
陸委會發言人樑文傑19日宣佈,兩岸同性伴侶可比照現行兩岸異性於第三地結婚相關規定,檢附政府駐外機構驗證文件通過面談後,即日起也可在臺灣戶政機關結婚登記。
然而,在現今制度上,兩岸婚姻的大陸一方要在臺灣取得身分證,需在大陸去除戶籍。樑文傑當時說明,由於大陸不承認同性婚姻,不會接受以在臺灣登記同性婚作爲去除戶籍的理由。
中國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表示,中國大陸「民法典」對申請結婚以及辦理結婚登記的基本程序等做了專門規定,結婚的主體是指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同性申請結婚登記不符合大陸法律規定。
至於涉及戶籍問題,朱鳳蓮表示,「請向相關主管部門瞭解」。
臺灣在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專法,爲亞洲第一。中國大陸至今的婚姻制度仍限爲「男女雙方」,兩岸對同性婚姻的態度與制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