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被留言「小王」氣炸 撂人登門噴漆撒冥紙挨告

盧男事後一肩扛下責任,表示其他人均沒有參與,只是法官並不採信他的說法。(圖爲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視覺中國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盧姓男子因不滿張姓男子在他臉書社團留言「小王」,於是撂人到對方家叫囂、噴漆、撒冥紙,還在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發文懸賞,只是盧男事後遭調查時卻一口咬定所有的事都事他做的,於其他人無關。法官認定證詞不可採,因此仍對盧男及友人依強制未遂罪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

判決指出,42歲盧男不滿張姓男子在他的臉書社團對他留言「小王」,於是夥同王男等5人到張男住處,由盧男先「打頭陣」持球棒打鐵門及招牌、撒冥紙,還拿紅漆噴「出來面對」,與王男在門外叫囂「孬種出來面對」。張男見狀趕緊在家裡撥電話報警,只是當警方趕抵時,盧男等人已離開。張男向法官表示,當時天黑看不到外面狀況,但知道有很人嘴裡罵着「孬種、出來面對」等語,還有盧男也曾在臉書「黑色豪門企業」張貼懸賞告示,「協尋此人賞金2千,…此人多次盜用社團帳號,併發文辱罵攻擊我們,忍無可忍,…攻宅附照賞3千(私我)、攻車附照賞5千;攻人小修理附照2萬」,並寫着「我們已攻宅1次了」證明盧男率人去他家搗亂。只是,盧男事後一肩扛下責任,表示其他人均沒有參與,而王男僅認與盧男在張家門外,但無叫囂、噴漆等暴力情事,王男說,自己當時只是充當司機,開車載他們到目的地,不過並不知盧男要做什麼,也表示有看到盧男一人持球棒敲門、撒冥紙及大罵「孬種出來面對」。

但法官經由多人的證詞交叉詰問後認定王男證詞不可採,認爲王男是共犯,法官認,盧男與王男兩人共同毀損被害住家鐵卷門,以強暴脅迫方式,對張男施壓,使其心生畏懼,讓張男出面解釋侵入盧男臉書社團爲何辱他「小王」,做無義務的事未遂,構成強制未遂罪。法官審酌,盧男與張男因臉書留言發生糾紛,未理性解決,反而糾衆犯案,造成張男心生恐懼,實不足取,因此2人均依強制未遂罪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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