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頭詐領研究費臺科大教授鄭明淵被訴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鄭明淵被檢舉利用長期受政府機構委託研究計劃案機會,以假單據詐領研究費,甚至以研究助理當人頭詐領薪資,自2006年至2017年底止,不法金額約4000萬,臺北地檢署偵查後,30日依詐欺罪將鄭明淵起訴,被鄭充當人頭的研究生及配合廠商等10餘人則分別獲緩起訴及不起訴處分。
檢調去年接獲檢舉,指國內「技職龍頭」臺科大教授鄭明淵涉嫌長期利用受政府單位委託研究計劃案機會,請多家廠商配合開立假髮票不實覈銷,事後製作不實覈銷帳證,藉此詐領研究補助款、業務費,且款項多被鄭中飽私囊,犯罪手法與過去公立大學教授詐領國科會補助款案如出一轍。
此外,鄭明淵以學生當人頭,向科技部請領研究助理等經費,要求其研究助理將戶頭的薪資提領出來,藉口交給他重新分配,再逼學生在薪資單據上籤章,但薪水被鄭拿走。去年12月即有不少學生向媒體爆料。
爆料學生指控,依據研究計劃編列的薪資,月薪應爲6000至8000元不等,但助理實際只拿一半,其餘都被鄭要求提領交付。有學生甚至同時掛名數個研究或教學助理職務,還連累家長鬚多繳交所得稅。
檢方偵查中,被鄭充當人頭的研究生及配合廠商都向檢方認罪,於是獲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鄭明淵則只承認部分犯行,檢方依詐欺罪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