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響中國】深刻把握習近平文化思想的使命要求
(原標題:【理響中國】深刻把握習近平文化思想的使命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明確提出,在新的起點上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是我們在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關於新時代文化使命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文化思想的核心內涵,深刻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突出新的文明形態建設重要性的卓越政治眼光,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推動實現中華民族精神上獨立自主的長遠發展視野,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指明瞭前進方向,提出了根本要求。
推動文化繁榮: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要求
文化繁榮興盛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文化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力量。人類社會每一次躍進,人類文明每一次昇華,無不伴隨着文化的歷史性進步。歷史上許多偉大的文明無不是在文化繁榮中孕育的。相反,歷史上無數衰落的文明也必然伴隨着文化的凋敝。中華民族從近代人民蒙難、國家蒙辱、文明蒙塵的屈辱和劫難中走來,從文化上迷失自我、不知何從的文化境地走來,只有在文化繁榮中獲得先進的思想指引,不斷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不斷提升全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斷增強國家的文化軟實力,才能爲民族復興大業提供強大精神支持。
文化繁榮發展是推進中華民族走向現代化的內在力量。現代化是民族復興的必然要求。而文化繁榮發展能夠爲民族走向現代化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和精神滋養。一方面,通過科技創新和文化教育爲勞動者對全面豐富的物的創造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通過文化涵養和價值引領提升人民羣衆的精神品格和思想境界,促進其自由而全面地發展。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千百年來賴以存續和發展的根脈和靈魂,能夠在民族面臨危機時迸發出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實現現代化必須紮根中華大地、植根中華文化、彰顯民族性格、體現文化底蘊。文化繁榮能夠爲中華民族的現代化注入強大動力。面對未來可能遭遇的各種風險挑戰,必須在推動文化繁榮發展中賡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凝聚民族復興共識,激發各族人民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攻堅克難、勇往直前的磅礴偉力。
建設文化強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題中之義
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戰略目標的實現體現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的普遍繁榮發展。今天,我們已經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打贏了脫貧攻堅戰,解決了困擾我們這個民族數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中國已經成爲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的經濟大國。在此基礎上建設一個與經濟大國相匹配的文化強國,日益成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要求。立足於新時代的偉大變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實現從“文化救國”到“文化立國”再到“文化強國”的邏輯躍升,向世界展現一個偉大、真實的中國形象。
建設文化強國是應對現實挑戰的迫切需要。當今時代,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但同時也面臨着比任何時候都嚴峻複雜的風險挑戰。越是形勢複雜嚴峻,越是任務繁重艱鉅,就越是需要文化的引領和精神的支撐。建設文化強國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必然要求,關係着國家的長期穩定發展。只有在文化強國建設中形成強大的文化自信力和文化話語權,纔能有效抵禦意識形態風險、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塑造更多爲世界所認知的中華文化形象,努力展示一個生動立體的中國,爲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譜寫新篇章”。
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對中華文明當代歷史方位新的確證
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是中國共產黨在深化中華文明發展規律性認識基礎上所展現出的一種高度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中華文明綿延數千年,之所以能夠在歷史長河中始終得以生存和發展,根源於其突出的創新性。時至今日,中華文明依然需要在不斷汲取時代精華中保證自身的存續和發展。中國共產黨正是立足於賡續中華文明根脈的歷史責任,立足於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現實要求,立足於構建新的文化生命體的責任擔當,在不斷深化對中華文明內在發展規律的認識的過程中提出了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這一重大歷史使命。
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中,中華文明長期以來以燦爛輝煌的文明成果引領着世界文明的發展。然而,自近代以來,在西方列強的資本侵略和堅船利炮的轟擊下,中華文明一度在“西方文明優越論”的強勢衝擊下迷失了自身的歷史方位。新時代明確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這一重大使命,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對中華文明歷史方位和未來發展方向的重新確證。新時代將會在奮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生動實踐中加倍釋放中華文明綿延厚重的歷史文化底蘊和鮮明的創造活力,也將爲推進全球文明交往交流交融、包容互鑑和人類文明繁榮進步貢獻中華民族的偉大智慧和力量。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人才專項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歷史性成就與歷史性變革研究”(22VRC093)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廣西師範大學“中國共產黨革命精神與紅色文化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員;廣西師範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