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控保險公司 假承攬真僱傭剝奪工作權
立委邱顯智今陪同三商美邦人壽工會理事長曾俊能、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員黃如翊、蔡奕柏,及全球人壽工會理事長張業宇、保險員蕭桂英出面召開記者會。(朱真楷攝)
立委邱顯智今出面指出,有保險公司因員工籌組工會,或屆齡65歲前申請延退辦法等因素,遭懲戒解僱,或要求籤署自離職退休申請,導致權益受損,要求勞動部、金管會檢討假承攬真僱傭的「混合制契約」,避免再有勞工權益受損。
立委邱顯智今陪同三商美邦人壽工會理事長曾俊能、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員黃如翊、蔡奕柏,及全球人壽工會理事長張業宇、保險員蕭桂英出面召開記者會。
三商美邦人壽工會理事長曾俊能表示,黃如翊、蔡奕柏於三商美邦人壽工作逾20年,從基層員工做到高階主管,兩位於110年底開始參與籌組工會後,開始遭受不利對待,並未完成內部的申訴程序,也未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的,就直接依據職場紀律的公司內規解僱。
曾俊能說,經向高雄地方民事法院提出假處分後,法院裁定應該在「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終結確定前,應繼續僱用聲請人」,但黃如翊、蔡奕柏至今仍未真正恢復原職原薪,並被拒絕在壽險同業公會登錄兩人的業務員身分,導致無法順利工作,公司明顯不願接受法律結果。
黃如翊表示,在公司服務期間,與先生共榮獲40條綵帶、獲提名壽險公會表揚優秀從業人員,但今年1月28日無預警遭同時解僱,且未給予申覆陳述機會,今年4月29日經法院裁定應繼續僱用,公司至今仍未恢復登錄資格,6、7、8月只給付每月3040元最低工資。
黃如翊說,憲法第15條明訂,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應予保障,盼公司遵守法院裁定,恢復登錄資格,讓我們正常工作,並給付全額工資,也讓他們名下近3000多位客戶的保單得到完善的照顧與服務。
在全球人壽工作達38年的蕭桂英則表示,自己在屆齡65歲前2個月,依公司公佈的延退辦法提出延退申請,並詢問員工退休方案,起初公司遲遲不願正面迴應,隨後於申請書上聲稱當事人工作表現不良,連番拒絕延退申請。最後遭公司要求當事人儘速離開工作現場,並簽署自離職退休申請,意圖逼退。
全球人壽工會理事長張業宇表示,一直以來的模範員工卻遭到公司單一的裁量權,直接決定業務員的延聘與否,也剝奪蕭桂英服務30年所累積經營的客戶,進而影響保戶權益。
中華民國保險業務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三商美邦公司及多數保險公司目前業務制度採用混合制合約,當要指揮監督管理業務員時,就說業務員爲僱傭制需要一整天都遵守公司各項規定,但業務員要主張勞動權益、要求續聘時,就說業務員是承攬制、公司擁有絕對的裁量權,不受各項勞動法令保障。
嚴慶龍指出,工會長期向勞動部反映業務員合約的種種不平等條款,但勞動部礙於保險公司讓業務員籤屬承攬契約屬民事契約,無法介入改善,致使各保險公司羣起效尤,大量濫用自然人勞務承攬契約,使得保險業務員宛如勞動保障化外之民,勞動主管機關形同虛設。
邱顯智表示,有當事人曾向金管會申訴,結果事後被因損害公司形象的理由遭逼退,這形同是家暴受害者向警方報案,警察雙手一攤說無法幫忙,回家後又因爲跑去報案被打得更慘,這種行政機關根本就是塑膠。
邱顯智說,金管會對於當事人的陳情如果無法幫忙,也會造成當事人更嚴重的傷害,那就請公開說「我沒辦法保護你」,這種事別再找金管會。
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專門委員邱淑婉表示,這兩個案件都涉及勞動關係法規,已經進入法院,尊重勞動部與法院的判定。但若有陳情都會接,如果是業務員爲了客戶陳情,公司回頭對業務員不利,金管會將介入瞭解,瞭解三商美邦人壽是否有不當作爲。
邱淑婉強調,三商美邦人壽如果有因業務員的陳情,而做出不利的作爲,影響到消費者權益。金管會也會進行了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劉政彥表示,工會的組織與成立,僱主都不能有不當的對待,這是絕對禁止的事情。
因此,劉政彥強調,當初接到公會反映時,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就特別主動關心,聯繫三商美邦人壽勞、資當事人,盼針對解僱爭議達成合意,很遺憾最後沒有共識。但他說,目前法院已做出暫時狀態處分,公司應儘可能去理解裁定背後的邏輯,針對解僱爭議與當事人有進一步的解決方案。
劉政彥表示,在全球人壽的延聘問題上,過去勞動部確實曾鼓勵高齡者重回職場,也訂有相關法規,希望全球人壽可以就當事人過去表現的貢獻再做考量,讓當事人能繼續奉獻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