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票數基礎不同 劉世芳:維持現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0日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惹議。(劉宗龍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0日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惹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呼籲審慎考量,因候選人數、當選人數、投票率都不同,把基礎不同的2個數字做比較並不合理;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認爲,維持《選罷法》現狀纔是上策。
李進勇表示,罷免是憲法保障的公民參政權,任何有關罷免門檻的設定,都應考慮是否違背憲法保障參政權的原則。他指出,罷免附身分證影本的提案牽涉個資保障,且詐騙嚴重,一般民衆會因擔心個資外泄而不願連署。
李進勇也指,罷免票多於選舉得票數,這點必須審慎考量,從選舉投票到罷免投票至少要經過1年半,人、事都有很多變化;用1年半以前投票時的民意,要改變、壓制1年半以後罷免時的民意,「這樣的基礎是否穩當,實在很有問題」。
劉世芳說,內政委員會日前辦公聽會,學者專家、黨團代表對《選罷法》修正很難達成共識,在社會沒凝聚共識前,希望維持現狀,憲法保障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最好不要在有政黨競爭狀況下提出修正案。
劉世芳認爲,若罷免門檻提高,不利於公民行使罷免權;社會沒共識前,會加高不同政黨的緊張,因此維持《選罷法》現狀是上策。
而在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已失敗告終後,當初積極參與反罷樑的國民黨前基隆市議員候選人紀文荃20日與母親一起出面指控,11月20日疑遭綠營基隆市民代僱用黑道恐嚇擄人未遂。國民黨也痛批民進黨「選不贏就罷免,罷免不成就恐嚇」,更凸顯有必要修《選罷法》,終結社會的仇恨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