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壽險投入公建 同一投資上限45%鬆綁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促進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社會福利事業金管會宣佈,符合一定條件且經覈准者,鬆綁對同一對象投資上限45%的規定

金管會今(19)日宣佈研擬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增列符合一定條件的保險業從事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並報經主管機關覈准者,得不受對同一對象投資不得超過被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45%限額規定。

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業不能擔任不能被投資公司董監事,爲讓保險業投資公建可以對資金盡到良善管理責任,此次鬆綁也要求被投資事業虧損時,保險公司應將投資改善計劃董事會通過,並由稽覈部門每季向董事會提出投資改善計劃執行進度的稽覈報告

官員說明,此次鬆綁同一對象投資上限,主要是考量未來業者在公建投資上有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V)的需求。

現階段都更須設立SPV的案例南港調車場,該案國壽、三商美邦人壽於去年底合作搶下,投資金額高達400億元,受到保險法限制,單一壽險公司只能持股45%,也就是,國壽、三商美邦人壽分別最高持股爲45%。

金管會統計,截至去(2014)年底,保險業投資公建規模約1300億元,若扣除地上權案件後,真正投入公建的金額僅44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