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碳權誠信 如何監管?
如果政府把國際碳權交易當成淨零的萬靈丹,恐讓企業顛倒邏輯,誤解減碳淨零「花錢就有」,而非致力製程與供應鏈減碳。(本報資料照片)
蔡總統宣示成立「臺灣碳權交易所」,定調是有助與國際合作,達成減碳目標,相關部會也忙得煞有介事,讓外界覺得蔡政府相當重視企業實踐淨零排放的碳權需求,實際上,未來這家公辦的碳權交易所恐淪爲企業碳權交易的代理商,不僅與民爭利,也難助臺灣力行淨零工程。
碳權交易是複雜的議題,這兩年政府提出要對排碳大戶課徵碳費後,企業就疾呼要改走「碳交易」之路,藉由碳交易平臺及碳的有價化,讓用力減碳的企業賣出碳權,用碳換現金;一時無法順利減碳的企業則付費買碳權,因爲花錢心會痛,就會面對減碳課題,加速減碳、淨零進程。
面對企業的倡議,政府無動於衷,且要企業不要急着到海外買碳權,更不準民間成立碳交易平臺,而是表態要對排碳大戶課徵碳費;此舉不僅引來大戶抗議政府「抓大放小」的不公平,更多不必繳碳費的中小企業成了漏網之魚,也是未來碳交易的一大障礙,因爲一旦繳了碳費,碳交易就引不起企業的興趣了。
金管會規畫,成立碳權交易所可發揮「批發商」角色,代企業向國外大量採購更多碳權、壓低價格,節省成本,看似爲企業着想,卻掩飾當前海外碳權弊病不說,目前國際交易的碳權誠信與品質爲人詬病,許多是漂綠之作,如何監管而不陷企業於不義?更何況企業早就對外在買碳權,如今政府要作莊,也被說成與民爭利。
回看國內在現行空污總量管理制度下,就有類碳交易機制,但每家空污大戶減下的空污額度,都爲了自己的需要惜售,以備擴廠等不時之需,碳權狀況也有類似情況,揣想這是政府舍「總量管制額度」不用,改採「減量額度」讓企業可以向國際買碳權的緣故。
但更大的問題來了,如果政府把國際碳權交易當成淨零的萬靈丹,就違反了國際主流。國際淨零主力放在發展再生能源、電力脫碳、加速製程節能減碳等,做到減無可減時,才利用碳權交易抵銷排碳,如今政府卻積極當起企業買辦、代理商,恐讓企業顛倒邏輯,誤解減碳淨零「花錢就有」,而非致力製程與供應鏈減碳。
試想,如果臺電繼續燒煤、燒天然氣造成電力排碳係數居高不下,卻能買到在印尼等國的森林種樹的碳權宣稱碳中和,豈不荒腔走板、請鬼拿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