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代步車「欠電」呆坐路中 暖警手推助返家

▲暖警幫忙老翁推車。(圖/記者楊均典翻攝)

記者楊均典/臺東報導

「免驚!警察底遮」!臺東縣警察局關山派出所副所長徐金祥警員陳子彥於5日執行「護老護童專案勤務,於分局前見到有名乘電動車的老翁呆坐於車上,隨即下車察看,原來是「沒電」,陳子彥遂以手推方式,將行動不便乘坐電動醫療代步車的老翁安全推到分局,再請其家屬前來接返,員警暖心及貼心不僅讓老翁安全返家,也維護了交通安全!

5日清晨天空下着綿綿細雨,徐金祥與陳子彥執行6至8時護老護童專案勤務,欲返回分局時,於路旁見到有名乘坐電動代步車老翁停滯在路旁,車來車往很危險,隨即主動下車察看。

經詢問原來是老翁所座乘的電動醫療代步車電力不足,就只好停在原地等候救援,員警瞭解後,徐副所長開着巡邏車尾隨在後,陳員以手推方式,順利將行動不便乘坐電動醫療代步車的老翁安全推到分局後,再連絡家屬,將老翁安全接返家中。

老翁感謝員警的熱心,家屬也一再感謝員警的幫忙,讓爸爸可以安全返家!員警也貼心的對老翁說,以後要出門除了要檢視電動車電力外,也要在明顯處貼上反光貼紙或是穿着反光衣物,以保障乘坐安全!

臺東關山警察分局表示,醫療用電動代步車不是車,是行人活動輔助工具路權同行人」,但在鄉間常見長者或行動不便者當做機車使用,直接騎上道路,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險,因爲電動代步車車身低,不論是行駛中靠近他車或停等紅燈時,稍不注意就會被忽視,如又陷入「內輪差」的視覺死角,極易成爲車下亡魂

另因電動代步車的設計,不是用來行駛在一般道路上的,較缺乏夜間照明及警示安全設備,如在路上趴趴走,遇到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駕駛人,就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此呼籲民衆,使用電動代步車應遵守行人相關規定警方也會加強社區交通安全宣導,讓使用者瞭解風險所在及如何遵守規則,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