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違規項次最多 蘋果日報被罰102萬
勞動部今天公告上半年新聞媒體業勞動條件檢查結果,查有違反勞動法令者共計33家,違法比率達61.1%,其中以香港商《蘋果日報》臺灣分公司違法11項最多,目前已被罰102萬元。
勞動部日前針對54家新聞媒體相關行業(包括新聞供應業、新聞出版業、電視傳播業及廣播業等)進行勞檢,結果發現,上半年共有33家業者違法,而主要違反條文爲《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未置備出勤紀錄)及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違反家數分別爲25家及24家。
在所有媒體中,以《蘋果日報》的違規項次最多,目前已被罰102萬元,其餘被裁罰者還有中央社7件,罰鍰金額爲95萬元;中廣則有4件,被罰45萬元;而臺視、慈濟傳播、中時、天下雜誌等,罰鍰金額也都超過30萬元。
勞動部表示,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工作性質與一般勞工迥異,僱主常以通訊軟體或電話交付工作,導致常有工作時間過長、工作時間認定不易及出勤情形記載等問題,建議新聞媒體業之僱主,可依據指導原則,在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強制性規定前提下,與勞工約定最適合勞僱雙方的工時處理及認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