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分居7年0通電話」被放生 女兒:我離家4年只碰到一次

阿鳳丈夫「丟下」長達7年,最後受不了決定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住在新北市婦人阿鳳(化名)與丈夫阿強(化名)結婚20多年,沒想到對方竟然在2012年間突然離家出走,整整7年都沒有聯絡,這才心寒決定訴請離婚;兩人的女兒出庭證稱,雖然自己18歲就離家獨立,但22歲時曾遇到父親,後來才知道雙親已經沒有住在一起。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阿強離開之後就沒有再跟親屬聯絡過,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最後裁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阿鳳在判決書中主張,與阿強是在1989年7月間結婚,對方卻在2012年8月間突然離家出走,而且一離開就是7年多,音訊全無、行蹤不明,考量到兩人之間徒有夫妻之名,早無夫妻之實,婚姻基礎已失,這才決定提告訴請離婚。

兩人的女兒也出庭證稱,18歲之前父親有跟她、母親同住,但離家(指女兒18歲離家獨立)4年間父女倆從未碰面,直到22歲時才遇到一次,「爸爸媽媽後來就一直沒有一起住,算起來也十幾年了,爸爸沒有穩定收入,我沒有接過爸爸的電話,也不知道聯絡方式。」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阿強離家之後就沒有再跟阿鳳、親屬聯絡,期間也沒有拿生活費回家,可見已經無意維持婚姻,考量到雙方存在問題卻無積極解決之意,導致長久分居、感情淡薄,加上男方可歸責性較大,經過合法通知也未出庭或提出書面聲明,最後裁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