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合 才能制度改革
(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衆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記者會拋出體制改革方案七大主張。方案初觀似有創見,然而細探內容多爲現實不可行,因而議者紛紛。橫擺在柯眼前阻礙其主張的是三座大山:一、民衆黨政治實力嚴重不足,二、藍白體制改革的具體共識至今未立,三、涉及修憲層次必須取得綠營支持纔可實行。柯此刻拋出改革,大有「自撞山壁」的不當駕駛之虞。
逐一觀柯所議。首先是柯主張總統赴立院報告、接受質詢監督。實則報告、備詢均是一種形式上的政治責任,並無法對總統施政產生實質拘束效果。如同柯文哲當臺北市長朝小野大八年,必須赴會報告、備詢,然而與在野相左的施政貫徹到底的也不在少數。何況如要朝內閣制演進,被嚴重分權的總統有無去立院,必也不再成爲重點。
次則,柯主張閣揆同意權、閣員經立院聽證。當知,現行憲法早有變相的閣揆同意權—立院半數同意就可通過的「倒閣權」。倘現任院長確有不適任的客觀事實出現,不論是立院一黨過半的多數席次,或者由兩黨合計的多數席次,都能逕行行使倒閣權讓總統換掉不適任的院長;即便是總統依憲法擁有被動的解散國會權,但亦可能因政治形勢不佳而妥協不予行使解散國會權。由此朝野各方均須考慮現實政治利益方能行事,形成了恐怖平衡式的政治制衡效果。因此不能說閣揆同意權有非常迫切的需求。
再者,柯主張凍結考監兩院、三權分立確實制衡。現實修憲困難不說,也不符合大黨的政治利益;就算柯當總統,未完成修憲前也不可能違憲不提名人選,更可能是蕭規曹隨提名自己人,將原因推給藍綠卻還是循例自肥,稱不上道德。況且廢考監未聞國民黨附議,也與國民黨五權分立的意識形態立場相違背,根本難以落實。
接着,柯主張禁肥貓、高階文官國營事業董監事公開遴選。政治酬庸實爲民主政黨政治的必要之惡,就算採行公開遴選仍避不掉「總統的人馬」的疑慮,與其思考改變制度,不如反思如何讓總統如是在接受代表「半數民意以上」行使權力時,應謹慎推派人選以示政治責任即可。
研判柯文哲提出的上述體制改革方案均爲片面主張,並非在藍白共識下的成熟方案,諸多方案也註定因罹於政治現實而無落實的可能。誠心建議柯文哲應擺正符合政黨實力的心態,於藍白合定案後,再行共同提出符合兩黨共識的體制改革,而非繼續目前孤行「打高空式」的僅求選戰花絮效果,否則未當選先跳票,僅是徒留罵名。
(作者爲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