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弱智女上車摸胸猥褻下體 彰化變態男被重判5年6個月
▲彰化一名弱智女被變態男強拉上車猥褻下體。(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朱姓男子在市區遇少女小芬(化名)時色心大起,便上前搭訕,之後更強拉對方上車,亂摸胸部和下體,因爲被小芬的同事發現,才放開被害人,而在彰化地院20日審理終結後,被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朱男去年8月4日晚間騎機車經過秀水鄉一間超商門口時,看見小芬騎腳踏車經過,便上前搭訕,說要當對方的朋友,後來在對話中發現小芬是其實是心智缺陷的人後,便索取其電話,並強行把自己的號碼輸進去,並強拉她上車,伸手撫摸胸部和下體,因爲後來小芬嚇得大聲叫,被其同事發現,才推被害人下車,揚長而去。
法官表示,朱男在民國99年間就犯下強制猥褻罪,被判刑7個月,5年內又再犯屬於累犯;他現在都先搭訕,逐漸瞭解對方,再要求做男女朋友,也因此有親密行爲也就不致構成強制猥褻,可見他沒有因爲過去的懲罰而自省,價值觀偏差,因此重判其5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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