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賴素如貪污判7年半定讞 哽咽發監「不要爲我哭泣」
前臺北市議員賴素如因雙子星開發弊案收賄100萬元,被最高法院判刑7年半定讞,30日上午依檢察官通知時間,到臺北地檢署報到,10多名支持者到場關心,賴哽咽堅持「司法不公!俯仰無愧於天地,將用餘生洗刷冤屈」,也請支持者「不要爲我哭泣。」
▲前臺北市議員賴素如因貪污案判刑定讞,今天到臺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圖/記者劉昌鬆攝)
賴素如曾任4屆臺北市議員,被檢察官起訴在2013年間,向投標臺北車站雙子星開發案的業者太極雙星團隊,索取1500萬元賄款,還表示其中500萬元是要行賄同黨議員,藉此排除其他業者競爭開發案,賴自己先收了100萬元的前金,案件隨即爆發。
賴素如一度遭收押,後來獲得法官裁定交保,臺北地院一審認定賴與廠商期約賄賂,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不違背職務行爲收賄罪」重判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改判9年、褫奪公權9年;經最高法院發回,賴素如在更審期間仍喊冤否認犯罪,獲得改判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北檢接到全案卷證後,對賴啓動防逃機制,並通知她30日上午10點前報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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