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個人資本所得300萬課證所稅 稅率20%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12日晚間7點財政部長劉憶如宣佈,證所稅開徵對象包括個人營利事業。個人部分將採取「分離課稅合併申報」,只要個人資本所得超過300萬就要課稅,稅率爲20%,證所稅希望於102年起正式開徵,103年開始申報。

課徵標的共有四項,包含:有價證券、期貨選擇權跟全年交易所得,未來只要個人資本所得超過300萬元就要課稅,但是可以盈虧互抵。另外,爲了鼓勵民衆長期投資,凡是持有股票超過5年者,課稅就減半。而營利事業部分,則維持最低稅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