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北市暈船警慘了!勾越南妹涉貪泄密遭羈押 警局火速免職

▲越南籍女子涉嫌經營投注站、放款,北市大同分局警備隊警員涉替越女查個資遭免職處分。(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大同分局警備隊51歲的李姓警員涉嫌泄漏個資,26日上午9時許,由北市警局督察室與大同分局督察組共辦自清自檢,北市刑大也同步配合,帶回另名越南籍女子相關涉案人、證人,全案移送臺北地檢署,稍早法官裁定2人收押禁見,警察局也緊急召開人評會,依規定將李姓警員免職,汰除職務。

警方調查,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1名已婚的51歲李姓警員,與另名41歲吳姓越南籍女子交往密切,因爲替吳姓女子查用個人資料,並將查到的個資提供給吳姓女子,北市警局督察室在26日上午9時許,前往大同分局警備隊將李姓警員帶回偵訊。

督察室也申請北市刑大支援,除了李姓警員之外,又帶回吳姓女子等10名相關嫌疑人、證人,目前也在北市刑大同步進行偵訊,除了要釐清2人關係之外,還有李協助吳查詢個資的用途等問題。

▲越南籍女子涉嫌經營投注站、放款,又找警員替查個資,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劉昌鬆攝)

據瞭解,李姓警員與吳姓越南女子相當親密,疑似爲地下情侶,北市警局督察室、刑大同步在26日上午進行搜索,先後逮捕李姓警員、吳姓女子等人到案,訊後依照相關規定解送地檢署,2人也因此遭裁定收押禁見。

北市警局也在李姓警員遭收押禁見後表示,李員涉嫌貪污及泄密等,檢察官以所犯爲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李員違法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核有一次記二大過情事,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斷然汰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