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28歲律師淪詐團軍師海削千萬 鄭鴻威求交保被打臉續押

▲涉泄露檢方偵辦內容給詐團的律師鄭鴻威。(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律師鄭鴻威等人涉泄露偵查秘密給詐團首腦案,今(8日)裁定在押的鄭鴻威從本月(8月)13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同案共犯助理林佳毅獲准交保20萬元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若林男繳不出保釋金,同樣從本月13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在臺南執業的律師鄭鴻威(28歲),被控勾結詐騙集團,利用陪同車手等成員應訊之便,涉泄露檢方偵辦內容供詐團套招或躲避查緝,因合作的詐團遍及北中南,鄭男分身乏術,於是「派案」給當地律師學弟妹或同業接手,藉此不法獲利1000多萬元,並給配合泄密律師每件約4萬元酬勞。

臺北地檢署去年(2023年)8、9月間查獲1件詐團車手,察覺部分被告應訊內容詭異,追查赫見詐團成員手機竟存有律師提供的警詢、檢方偵訊筆錄,進而揪出鄭鴻威涉從2023年開始勾結詐團充當軍師、以通訊軟體加密訊息通風報信等泄密犯行。

▲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北檢今年(2024年)2月起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連續發動4波搜索約談行動,訊後聲押禁見鄭鴻威、鄭男助理林佳毅(27歲)及多名涉案律師獲准,今年5月13日起訴鄭男等18人涉犯泄密、《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等罪嫌,其中16人是律師,外加林佳毅與1名李姓會計師。

檢方指鄭鴻威本件犯行重創律師職業形象,到案僅承認部分泄密犯行、其餘一概不認罪,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處9年以上重刑、以儆效尤。鄭男與林佳毅被移審北院,成爲全案唯二在押被告。

鄭鴻威曾求交保300萬元,保證不接觸同案共犯,也願被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沒被法官採納,北院今裁準林男交保20萬元,若順利辦保,將只剩鄭男在押。

本案案情堪稱株連甚廣,除檢方續查未到案的詐團首腦等主嫌、另有涉案律師待傳喚,鄭鴻威第1任辯護律師還幫鄭男遞紙條給助理等人,被起訴涉犯泄密罪嫌,更勁爆的是石姓法官替鄭男搬運藏放250萬元贓款、涉犯洗錢罪嫌,今年5月被檢方約談後交保80萬元,石男已被司法院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