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私刑9小時過程曝光 電擊火烤下體逼喝尿吞糞還榔頭碎手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遭恐怖私刑凌虐9小時,慘遭電擊、火烤下體、逼喝尿吞糞,還被人用榔頭打碎手骨。(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中林姓男子找陳姓男子投資事業遭拒,竟心生不滿找人將陳男擄走,帶到彰化某廠房內,凌虐超過9小時,期間包括球棒毆打、電擊、火烤、辣椒醬倒伺候他身體與下體,還逼喝尿吃大便,甚至榔頭重擊手掌導致骨折。臺中地院對其中一名黃姓共犯審結,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4月,得易科罰金;林男等8人則另案審理中。
根據判決書,林姓男子去年找陳姓男子一起出資投資事業,但陳男拒絕。林男心生不滿,夥同黃男等多人於去年2月4日晚上6點,開2輛車前往陳男臺中市住處外埋伏,見陳男開車返家,立刻將他強押上車,開到彰化縣伸港鄉一處廠房。
林男接獲通知後趕到該廠房,與黃男等數人持球棒、榔頭毆打陳男後,接着還拿電擊棒電擊陳男身體、點火燒烤頭髮及下體、辣椒醬倒下體,還逼他喝尿吃大便及檳榔汁等凌虐。
林男更拿走陳男手機,假冒陳男向他一名友人借貸155萬元,原本答應的友人後來察覺有異,拒絕交錢。林男爆怒拿榔頭狂敲陳男左手掌,導致手掌多處骨折。林男等人到隔天凌晨3點多,纔將陳男丟包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私刑凌虐過程超過9小時。
林等傷害罪部分,在檢察官偵查時與陳男和解,陳男當庭撤回告訴。法官審理後認爲事證明確,林男等8人另案審理中,施暴共犯黃男則坦承犯行,已和解取得陳男原諒,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