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夫拿防蚊液噴小王下體 用熱熔膠抽打手腳私刑全曝光
賴男懷疑妻外遇,見小王親密照及對話,怒拿熱熔膠條抽打小王,還持防蚊液噴他下體,臺中地檢署將賴男等5人起訴。(資料照)
中市賴男的妻子李女在2019年8月間離家與劉男同住,賴男懷疑妻子外遇,與4名友人將劉男暴力押走,在劉的手機發現他與妻親密照及對話,賴男妒火中燒拿熱熔膠條抽打他的手、腳及臉部,並喝令他脫下褲子,用防蚊液噴灑他下體。事後,賴打電話要妻到場未果,要求劉籤和解書後釋放。臺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賴男等5人。
起訴書指出,40歲賴男與妻子李女住在東勢區,但李女在2019年8月間離家,與劉男在豐原同居,懷疑妻子外遇,夥同3男1女等友人,計劃將劉男押走質問,2020年5月30日晚間,賴男等一行分2輛車前往劉男住處前,打電話給劉男佯裝要他下樓移車。
賴男等人強行要押走劉男,劉男堅決抵抗遭羣毆後被押上車,載到人煙稀少的神岡交流道附近的高架橋,賴男在劉男的手機發現妻子與劉男的親密照及對話,怒火中燒,持熱熔膠條抽打劉男的手、腳及臉部,並喝令他脫下褲子,拿防蚊液噴他下體,導致劉男的四肢多處挫傷合併橫紋肌溶解症、頭及頸部多處挫傷等傷害。
隨後,賴男等人又將劉男載往他在神岡區經營的飲料店,並通知李女及岳父女前來,但李女並未依約到場。賴男再將劉男載往東勢住處,要求他籤立不追究受傷害的和解書,再將劉男載回豐原釋放。
賴男與妻子在同年8月21日離婚後,劉男在距事發6個月及9個月後,在同年11月28日向警方報案警、今年2月26日向臺中地檢提告。賴男到案坦承載走劉男,並毆打、用防蚊液噴下體,還要求籤立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