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嗆「訂棺材、要死大家一起死」 3刀殺女友父

▲謝姓男子持刀刺死女友父親,二審判刑。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男子謝榮賓(34歲)不滿與21歲王姓女友分手,去年10月間先在臉書上嗆聲「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而後帶着瓦斯桶直闖王女桃園市平鎮區住處,與王女家人起了衝突。混亂中,謝男取出水果刀揮砍,3刀殺死王女父親。一審將謝男判刑13年半,但高院二審28日改將他判刑12年半。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育有1名6歲女兒,2年多前認識當時20歲的離家王姓少女,主動提議包養,叫王女不用上班,只要負責幫忙照顧女兒就好。兩人交往同居,直到去年9月底,王女主動提出分手,並搬回桃園平鎮區的父母住家

謝男不滿,去年10月初,他先在臉書上對王女嗆聲「叫你媽可以先去訂棺材了」。晚間9時左右,他帶着小型瓦斯桶、打火機,直闖王女父親經營汽車電機修護廠,要求與王女談判,並大叫「要死大家一起死」。王父與王女的2個哥哥當時正在泡茶聊天,見到謝男闖入,大呼小叫,隨即上前制止,發生扭打。謝男遭王父壓制在地,掙扎起身後退至鐵門旁,突然從揹包中抽出預藏的水果刀,朝王父的胸腹猛刺3刀,王父當場血流如注,倒地不起,謝男趁亂逃逸,而王父送醫不治,警方當天凌晨,循線醫院中逮捕正在包紮的謝男。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謝男坦承犯案,一審法院認定他犯下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3年半。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謝男與家屬達成和解,全案於28日宣判,高院仍認定他成立殺人罪。但考量他達成和解,因此改判12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第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