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羈押禁見 民眾黨:法官單憑揣測入人於罪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圖利、收賄等罪,北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民衆黨發佈聲明表示,法官諭令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的罪名,已對司法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日前聲押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獲無保請回。高院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認爲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民衆黨晚間透過聲明表示,自8月30日檢廉發動搜索柯文哲住家、辦公室及臺灣民衆黨中央黨部以來,柯文哲即遭受司法不公平對待,檢廉在搜索時明顯逾越搜索範圍,後續更以馬拉松式訊問,進行非關案旨的偵訊,極力羅織罪名、斧鑿斑斑。

民衆黨指出,過程中,人民親眼見證檢方與特定媒體勾串泄密,踐踏法治國原則,擴大臺灣社會的鴻溝與裂痕。檢方聲押理由不充分,特定媒體獨家報導與傳聞卻漫天飛舞,偵查不公開淪爲笑柄,柯文哲還未走進法庭,已遭輿論千刀萬剮判處嚴厲極刑。

民衆黨指出,基於相同事證,前一案北院法官裁定無保請回,這次北院法官卻裁定羈押禁見,裁定理由前後迥異,而這次裁定,法官表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爲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據此作爲裁定羈押柯文哲主要理由。

民衆黨指出,關於京華城容積是由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審議」,並非由前市長柯文哲一人決行;且臺北市都發局於今年1月亦曾發佈新聞稿,指出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這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爲之」,裁定如何服衆。

民衆黨指出,這次法院裁定中,不見任何期約賄賂事證、更無坊間盛傳的不法金流,法官諭令卻表明相關事證「仍有待偵查檢察官依調查所獲之具體證據查明」,如此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的罪名,已對司法的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

民衆黨指出,柯文哲擔任臺北市長期間,一心促進北市繁榮、爲民謀福,坦蕩清廉,30年從醫生涯救人無數,其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民衆黨將團結一致,堅定支持柯文哲捍衛清白。

民衆黨呼籲,司法應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原則,而非淪爲政治工具,以臆測、片面偏頗證據入人於罪,值此危難時刻,民衆黨更將全黨上下一心,黨公職人員亦將堅守崗位,發揮在野黨監督制衡力量,秉持創黨理念與初衷,秉持「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價值,堅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