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博士生酒駕害出國夢碎 「這說法」說服法官成功換緩刑

陳姓男子是半導體及光通訊科系博士生,去年6月酒駕遭警查獲,一審遭判2月,去美國當交換生、國科會補助計劃均泡湯。二審高雄地院審酌陳男在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有研究貢獻,已知悔悟,讓他緩刑2年。(示意圖/達志影像)

陳姓男子就讀南部某國立大學半導體及光通訊科系博士班6年級,去年6月酒駕遭警查獲,一審遭判2月,害他原訂今年初要去美國當交換生、國科會補助均泡湯。二審高雄地院審酌陳男拿出國外研究會議參加證明及25篇論文,認定他在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確實有研究貢獻,已知悔悟,讓他緩刑2年。

陳男去年6月4日晚間9時許和友人聚餐,在鹽埕區大勇路國際會議中心對面小吃部飲用啤酒,10點說聚餐結束,他竟直接騎機車回家,路上被員警臨檢逮獲。

當時,陳男對員警強調,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員警竟測得陳男酒測值高達0.7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認定陳男坦承犯行,判他2月、併科罰金1萬5000元,得易科罰金。

陳男原本預計今年1月出國至美國加州大學當交換學生1年,但卻因酒駕刑案,導致無法申請良民證,也無法申請國科會補助,原定出國交換、研究計劃全數泡湯。

若依照一審判決,陳男留下的刑事紀錄,將導致他無法申請良民證,5年內無法再申請。另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第12點第2款規定,補助也會遭取消,已領取補助公費者應返還公費。

爲了縮短無法出國研究的時間,陳男力拼上訴,爭取緩刑機會,還拿出去年11月到加拿大溫哥華,參與2022年IEEE Photonics Conference (IPC)會議的相關證明,另提出2016年至2022年、25篇參與國外學術研討會及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向法官證明他出國進一步從事相關領域學術研究之能力與意願。

二審法官認爲,陳男在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相關學術研究確實具有一定的貢獻及能力,考量他已深受教訓、懊悔不已,應可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維持原本刑度但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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