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院空窗期採3措施 藍質疑違憲

考試院會29日通過因應空窗期的3項權宜措施,遭藍委質疑有違憲之虞。圖爲6月時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帶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本報資料照片)

本屆考試委員任期31日將屆滿,但立法院尚未同意下屆提名人選。考試院會29日通過因應空窗期的3項權宜措施,修改內規在僅有3部會首長情況下,仍可開院會處理「緊急必要事項」,遭藍委質疑有違憲之虞。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強調,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期盼第十四屆考試委員能儘速就任。

《考試院會議規則》第7條原本規定,考試院會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及保訓會主委組成,院長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爲主席,副院長不能出席時,公推考委一人爲主席。

面對考試院即將沒有正副院長及考委的僵局,考試院昨天舉行本屆最後一次院會,通過因應空窗期3項權宜措施,修改規則在僅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3部會首長情況下仍可照開院會,但僅限於處理「緊急必要事項」,不處理重大法案或政策,且議決事項,皆須於下屆就職後提請追認。

會中也修正《考試院分層負責實施要點》,並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作爲看守期間院務的運作依據,其中,國考合格證書部分,考試院長的簽名將加註「出缺」2個小字,並以「考試院」3字代替。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這樣的會議決定有違憲之虞,痛批考試院可以沒有正副院長和考試委員嗎?如果連考試院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真的不如廢除算了,這也符合民進黨向來的主張。

對此,劉建忻強調,面對此空前僵局,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不能看着院務停擺及人民權益受損而無作爲,應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爲優先思考,解決問題。惟迴歸正軌的解決之道,仍是期盼第十四屆考試委員能儘速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