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老人怕摔 議員促中市府建老人專屬社會住宅

臺中市議員李中呼籲市府打造老人專屬社會住宅,讓臺中成爲銀髮族宜居城市。(張亦惠攝)

臺中市議員21日在臺中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時提到,臺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但自老人福利法施行後,原先住宅法內的老人住宅專章反而沒有落實,呼籲市長盧秀燕應針對銀髮族在社宅導入銀髮設計,打造老人專屬社會住宅,讓臺中成爲銀髮族宜居城市。社宅處則迴應,待社會住宅存量夠,會規畫專屬社宅。

李中表示,英國女皇日前逝世,據聞在此之前她因爲跌跤以致身體出現狀況,而長者居家的安全和住宅設計很有關係。李中說,原本內政部頒佈的住宅法有老人住宅專章,考量老人需要有人陪伴或者搭乘輪椅輔具等需求,針對寢居空間大小、樓地板材質、門的寬度、電梯大小等都有專門設計,但卻在老人福利法實施後停止使用。

李中指出,臺中市身爲全國第二大都市,要優先讓銀髮族住得舒服、住得有尊嚴,建議都發局,要建立高齡者專用出租市場、改建貸款等相關機制,鼓勵民間業者投入銀髮族住宅的市場,也建議都發局可以思考專門興建老人社宅社區,不僅娛樂需求不同,輪椅的使用使用也會讓電梯、走道等需要有不同無障礙配套設計。

李中最後建議,若市府能透過租用抵費地的方式,就能直接在13期重畫區內興建社會住宅,銀髮長輩將能更快獲得照顧。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社會住宅均依住宅法第4條規定,保留40%戶數比例,優先提供65歲以上老人等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並視個案社宅區位條件,給予不同申請對象給予加分,以梧棲三民好宅爲例,65歲以上長者即享有加分優勢,也協助降低租金負擔並儲蓄購屋基金。若後續達到一定社宅存量後,將再評估依特定族羣需求規畫專屬社宅。

另,針對租用13期抵費地興辦社宅部分,社宅處表示,市府若以抵費地興辦社會住宅,需有償取得,無法以「租用」方式辦理,目前住宅處已針對南區大慶段機關用地辦理先期評估,預計111年底完成可行性評估,後續將聽取多方意見並參酌先期規畫評估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