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用哪1條開!違規臨停嗆警PO網 慘遭打臉啪啪響:好多條

一名車主違規臨停被開單,拍攝影片PO網討拍,卻慘遭網友打臉。(翻攝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

違規臨停被開單,PO網諷刺「警察好棒棒」,卻慘遭網友打臉。(截自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

「我看你要用哪一條開!」,一名車主疑似違規臨停遭警方開單,但他認爲自己沒錯,不但嗆警還將影片PO上網酸「警察好棒棒」,企圖討拍,不過卻慘遭網友們貼出交通法規打臉,更反酸這名車主「想看你的臉要多腫」。

一名網友上傳影片到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並稱「警察好棒棒」。影片中只見原PO車子停在一處槽化線出入口,員警請他提供行照、駕照準備開單,但原PO不停說「我停在路邊,沒有在紅線上,你給我開臨停」、「非紅線區、人在車上,還可以開,警察好厲害喔」、「臺北市警察好棒喔,「我是配合你才下車的」。

員警表示依照交叉路口10公尺內臨停開單,原PO迴應「你開呀!我不會籤呀!」、「你用電子的啊」,表示要拒籤拒收。

不過衆網友看完一面倒打臉原PO,表示:「討拍轉打臉」、「不是那一條,是好多條,這樣知道了嗎?禮義廉恥知道嗎?」、「網狀線前還是別人的出入口要臨停啥🙄駕照怎麼考的..都說交叉路口了還一直跳針紅線」、「何必呢?po上來給大家洗臉」、「想看你的臉要多腫」、「笑死,檔了道路一半還有理由」。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並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