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載母掉入南寮漁港 軍人兒稱母失智卻無就醫紀錄

高雄黃姓男子昨天中午開車載着68歲母親,行駛到彌陀區南寮漁港後落海,黃男、黃母受困車內,黃男先由岸巡隊員協助救援脫困,黃母受困右前座,救出時無生命跡象,黃男供稱母親失智,但據瞭解,黃母並無相關就診紀錄,僅有慢性病史,是否另有隱情,檢方訂於晚間復訊釐清。

37歲黃男爲海軍保修指揮部左營支部士官,從軍十多年,在部隊表現良好,傳出憾事同袍震驚,海軍司令部強調已配合檢警釐清肇因。

警方調查,昨中午12時23分許,黃男載着母親開車至南寮漁港,車輛因故落海,附近瞭望的岸巡隊員目擊全程,隨即動員下海搜救,岸巡隊員先拉出駕駛座的黃男,黃母隨車輛沉入水底,耗時約40分鐘才脫困。

黃母救出時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事後請黃男、黃男胞兄釐清案情;黃從軍多年,哥哥則在民間企業任職,家裡經濟狀況無虞,軍方、警方查證後,暫查無黃有在外欠債等紀錄。

據瞭解,黃男稱母親失智,照顧重擔落在兄弟2人身上,雖不需全日照顧,但精神上較不穩定,需要時刻關懷,不忍母親受苦。不過,傳出黃母並無相關就診紀錄,僅有慢性病史,是否另有隱情,檢方訂於今晚間復訊釐清。

依據刑法275條,受囑託殺人,可處1年至7年徒刑,幫助自殺則處5年以下,若謀爲同死,則得免除其刑。

法界解讀,黃男與母親落港,黃獲救,母喪命,要以加工自殺罪論處,得看黃母生前意願,目前僅黃男說法,若黃母無求死之意,黃男卻將車輛駛入海中,容認其死亡結果發生,可能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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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與海巡隊員合力將黃姓士官與母親救上岸,黃意識清楚,母親卻無生命跡象。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