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身份證明年5月失效 返港30天內須換證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全港現時仍有18.2萬人未換領新款智能身份證,入境事務處18日宣佈,舊款智能身份證將分兩階段失效,其中1970年或之後出生人士,其舊證將於明年5月12日起失效、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的舊證則於明年10月12日失效。
大公、文匯報報導,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呼籲未換證的市民,把握時間儘快申領新證,但補充舊證失效不影響持有人的居留權,如因身在外地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內換證者,於返港後30日內必須換領,否則即屬違法。有回港探親的市民18日申請換證,稱讚預約過程順利、快速。
港府已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7C條發出《2024年人事登記(身份證失效)令》,將於21日刊憲,並於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以出生年份1970年作爲換證期限的分界線。戴志源表示,安排適用於全港市民,以2003年換證計劃的比率估算,目前仍有約18.2萬人將申請換證,其中約11萬人爲1970年或以後出生人士,其餘7萬人爲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相信大部分未換證人士均於境外,之前因疫情等原因未能回港。
戴志源解釋指,換證計劃原定於2022年10月結束,但當時受疫情影響,不少身處外地港人未能返港辦理,故將換證計劃延長到去年3月3日,計劃結束時,換證率約爲85%,較上次2003年換證計劃結束時的92%換證率相差約7個百分點。隨着去年初恢復通關,不少境外市民陸續回港換證,截至上月31日整體換證率已達90%,處方認爲目前是適當時候宣佈舊證失效,可以阻嚇及偵察非法使用舊證及冒充者、或僞造舊證人士。
戴志源強調,舊證失效並不影響永久居留權及出入境自由,只要持有效旅遊證件就可出入境;身處境外的港人亦不會因逾期仍未換證而違法,但若使用失效的舊證入境,入境處職員會回收舊證,有關人士必須於入境30天內申請新證,否則最高罰款2.5萬港元(約3202美元)及監禁2年。
他續指,失效舊證不能用作申請護照及香港其他旅行證件,預計其他部門及公私營機構亦將作出相應安排。18日亦有市民於將軍澳入境處總部換領新的智能身份證,林女士疫情期間一直身在加拿大,未能回港換證。她表示,最近因探親回港,順道換領新智能身份證,「一個月前預約,過程十分順利,到辦事處亦很快完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