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7旬婦人 被告、死者家屬均不願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賴姓男子酒駕撞死婦人,被控酒駕致人於死,他希望法院不要進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李文正攝)

士林地院首起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件,賴姓男子酒後駕駛轎車撞死70歲婦人,士林地檢署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賴男,士院24日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告訴代理人、賴男均認爲國民法官引發外界關注,家屬不願「被消費」,而賴男則以國法案件無助雙方和解,雙方均請求不要以國民法官進行審判程序,檢方則認爲,和解並非適用《國民法官法》與否的條件。

全案緣起,1月30日晚間6時許,賴男在新北市汐止區汐平路一處飲酒,酒後駕車上路,7時2分撞死正要過馬路的婦人,酒測值0.57毫克,檢警調查死因是多重性外傷,賴男則坦承犯罪,並願意賠償死者家屬。

法官詢問告訴代理人、被告賴男是否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告訴代理人表示,死者家屬還沒有走出傷痛,法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必定引發外界關注,會讓家屬受到打擾,家屬不希望失去親人的悲痛遭到消費,請求不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而被告賴男也表示,不要進行國民法官程序,全案經由媒體大肆報導,必定會掀起被害人家屬的傷痛,無助於雙方和解,他希望法院協助進行調解,之前是因爲沒有律師的協助,曾透過里長去找家屬,但都被拒於門外,現在想盡最大的誠意和解。

告訴代理人轉述家屬說法,事發至今並沒有道歉,雙方3次見面,賴男都是冷麪以對,希望法官判越重越好。但賴男表示,自己手頭上有100萬左右,願意立刻支付,並稱其他款項願意分期付款,還有土地已被扣押,可以轉移或是拍賣。

法官諭知,8月18日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立的話,雙方對於刑度的共識差距不大,再由法院裁定是否要進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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